南京风险代理律师

    中小股东权益被侵害的基本形式

    在我们研究公司控制权案例中,我们发现:中小股东权益被大股东侵犯,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占有资金。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大股东非法占用公司资金。大股东非法占用公司资金,将公司当做提款机,其手法有无偿占用公司资金、拖欠往来账款、直接借款等。募集资金被挪用或者转做其他用途。

    二、金融运作。利用对公司的控制与支配地位,违规为大股东的其他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等。

    三、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分为公平与不公平的关联交易,此处讲的主要是非公平的关联交易,也叫做““隧道挖掘,是指控股股东利用对公司的控制与影响,操纵公司与其控制其他企业所进行的交易违背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所达成的交易包括价格和条件对于其他股东来说明显不公平的交易,包括产品交易、劳务交易、资产交易。

    四、分红不公。公司分配不规范,不分红或者很少分红。不分红案例:1919年道奇兄弟诉福特汽车公司分配达到6000万美元的高额利润,遭到公司董事会的拒绝,公司的大股东福特亨利认为公司的巨额利润应当用以扩大再生产,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以及降低汽车价格回馈消费者。密歇里根最高法院以资本多数决原则支持了公司大股东福特亨利的抓张,驳回了小股东道奇兄弟的诉求。后来道奇兄弟创办了自己的汽车公司,大街上的道奇汽车就是的。

    五、资本作弊。通过股权结构变化转移风险,追加投资的方式稀释盈利性较好的公司的股权。

    (一)虚假出资。不出资、抽逃出资。

    (二)财务造假。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操纵股价,误导中小股东。

    (三)资产置换。即将公司的优质资源剥离给自己控制的其他企业,或者将他公司的劣质资源合并给自己的企业。

    (四)稀释股权。通过增资的方式,稀释小股东的股权比例,从而侵犯小股东的的股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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