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风险代理律师

    大股东怎样欺负小股东

    股东欺负股东的问题,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第一种是上市公司的控制性股东通过上市公司圈钱,将钱转移到自己的私人公司;第二种是一般公司中大股东各种各样欺负中小股东。在这两种形式中,股东欺负股东的手段都是通过股权结构的设计获得对企业的控制权,从而将企业作为牟取利益的工具。

    股东欺负股东的主要手段是:一是剥夺掏空,采用资本大挪移的方法剥夺和掏空公司利益:二是公司资本运作,部分股东以四两拨千斤、以小博大的股权结构架构技巧,实现大股东剥夺小股东利益的手段。

    在法律对中小股东保护不利的情况下,控股大股东就会通过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来侵害中小股东以谋私利,称为控制权私利。控制权私利分为:金钱私利和非金钱私利。金钱私利:关联交易、金融运作(抵押、担保等)、资产置换、转移风险、配股和分红、内幕交易、秘密收购、低价定向增发等;非金钱私利:将上市公司变成自己的个人王国,满足权力与名誉的需求。

    集团股权结构与剥夺动机:如果一个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没有其他的公司,那么他虽然是控制性股东,但实际上并不太会出现剥夺中小股东的情况,但是这样的上市公司较少。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只是某个多元化集团或控股公司下属的一个子公司,他们的实际控制人往往通过复杂的股权和债权结构控制着整个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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